跳至主要內容

第45期 (3/2020)

newsletter banner
目錄

  • 註冊社工《工作守則》檢討及修訂
  • 焦點資訊
  • 工作簡報
  • 法例解讀—有關收集註冊社工之地址
  • 社工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或課程
  •  

    註冊社工《工作守則》檢討及修訂

    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於1998年10月16日首次刊憲生效,而實務指引則於2000年12月7日發出;兩者於2010年和2013年修訂。為了使守則與時並進,註冊局委任「檢討工作守則專責小組」(“小組”)啟動檢討工作,於2017年至2019年共召開25次會議。小組於期間曾參考海外(包括美國、加拿大、澳洲、英國、台灣)社工組織的相關專業守則,並回顧近年投訴社工個案的不記名資料;於2019年中向「專業操守委員會」(“委員會”)呈交修訂文稿。委員會期後展開深入討論,就修訂文稿的中英文譯本作出修訂。而註冊局全體會議亦於同年年底同意,經法律顧問審閱及修訂後,向公眾諮詢《工作守則》的修訂初稿。

    是次修訂主要把工作守則和實務指引合併為一份文件,除了更方便閱讀,亦把實務指引由一份參考文件提升為刊憲文件。就內容方面,修訂稿新增了「道德實踐與決策」的部分,強調價值體系的重要性及其對社工道德和專業決定的影響。而就著「原則及實務」的部分,修訂稿沿用現時版本以五大群體為對象(服務對象、同工、機構、專業、社會),並修訂了部分原則、標準及規則,重新排序、闡釋、更新或刪減。

    現時計劃於六月至七月間舉行五場公眾諮詢,供不同持分者包括前線社工、社福機構行政或督導人員、社工教育工作者、服務使用者及公眾人士參加;並會收集書面意見。詳情將於稍後公佈。

    焦點資訊  

    1. 電子通訊—註意

    註冊局自1998年成立之初,即透過通訊刊物擔當與註冊社工溝通的橋樑。隨著時代的進步及減少紙張的使用,近年註冊局已把通訊電子化,上載於局方網頁,並以電郵通知同工。為進一步強化通訊刊物的角色,由這一期起,我們正式把通訊易名為【註意】,寓意請「註」冊社工留「意」通訊的內容。

    2. 與社工註冊相關的表格更新 

    有關註冊申請、續期申請和通知更改個人資料等表格,一直沿用多年而未有重大修改。註冊局去年經深入檢視後,認為有需要把昔日表格的格式統一,重整並簡化需填報的資料,希望更方便同工使用。最新版本的表格已於本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並上載註冊局網頁。若同工手持舊有表格,因該等表格已失去時效,故不能再被視為法定的指明表格。

    3. 處理社工違紀行為的紀律程序及表格更新 

    註冊局近年非常關注公眾可能有機會濫用投訴註冊社工的機制,因而經過深入探討後,決定所有投訴人在遞交投訴表格時,同時須提交一份法定聲明,宣誓所投訴的內容為其所知悉的真確內容,期望能減少一些捏造或道聽途說的投訴。除此以外,註冊局亦同時檢視及更新違紀行為的紀律程序及表格,並於本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詳情可瀏覽本局網頁。

    4. 電話錄音服務 

    電話查詢是註冊局與同工溝通的重要橋樑,為提高辦事處的服務質素和避免不必要的誤會,註冊局自去年年底開始,增設自動電話錄音服務,有關記錄將於一年後銷毀。

    5. 終止二十元退款計劃 

    註冊局自2018年1月起推出一項退款計劃,凡在「註冊續期窗」內成功遞交續期申請的同工,辦事處在發出註冊證時,將附上退還20港元的支票乙張;此項計劃旨在鼓勵同工於「註冊續期窗」的時限內申請註冊續期,以減少註冊局透過掛號方式發出「從註冊記錄冊註銷姓名意向通知」的郵費及相關行政開支。

    在該計劃運作的兩年多的時間裡,註冊局發出意向通知的掛號信的比率,相對計劃實施前的,並沒有減少,辦事處執行該計劃的行政工作及成本卻日益增加。

    有見該計劃成效不彰,經諮詢勞工及福利局後,註冊局決定在計劃完成三個週年的時候,結束該退款計劃,最後一批合資格獲得退款的是於本年12月31日註冊期滿的同工。

    工作簡報 

    159th board meeting 159th board meeting
    攝於2020年1月第159次全體會議

    1. 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刊憲


    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27條規定,若註冊局需就投訴個案召開紀律研訊,便須從「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委任五名委員,組成「紀律委員會」召開紀律研訊。新任的備選委員已於本年一月十六日經刊憲履新,任期三年,名單已於局方網頁公佈。為了讓備選委員對紀律程序有更深入的瞭解,註冊局原安排於二月期間舉行簡介會,由註冊局的法律顧問講解紀律研訊的要點;惟因最近疫情關係而取消,將於稍後再安排。

    2. 推廣工作


    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間,註冊局職員到訪了以下院校,向社工學生介紹局方的工作:
    •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一年班):76人
    • 香港浸會大學(畢業班):100人

    talk talk talk

    同工曾到訪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沙田)及香港浸會大學向學生介紹局方工作

     
    3. 社工日(香港)

    註冊局一如既往支持由業界團體及院校合辦的「社工日」活動,本年社工日原定於三月二十一日舉行業界研討會,反思社工於香港現況下的角色及價值觀。惟因最近疫情關係而擱置安排,詳情將於稍後公佈。

    法例解讀—有關收集註冊社工之地址

    林子絪律師

    鑑於註冊局早前收到不少註冊社工通知更改地址和查詢相關事宜,故在此從法律角度與大家重温本局收集地址的用途,以及地址的格式要求。簡而言之,收集註冊社工的地址是為滿足法律規定的目的,而地址須為真實及正確的香港郵遞地址,而電郵地址與郵政信箱地址並不足以符合上述要求。我們將詳細闡釋如下。

    1. 收集地址的目的與《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下稱《條例》)(香港法例第505章)所述的要旨息息相關。條例詳題註明「本條例旨於就社會工作者的註冊、註冊社會工作者專業活動的紀律管制及有關連的事宜,訂定條文」。因此,收集地址與三方面有關:分別為註冊、紀律管制及任何有關連事宜。而普通法亦就此補充,對於專業團體而言,其所作的決定將為其會員及公眾帶來非常重要的影響,因此為達到行政合法的目的,收集地址是必須的。

    2. 註冊事宜:根據《條例》,地址是註冊記錄冊上的必要個人資料,可供公眾免費查閱(第16(1)(a)(i)條)。任何名字不載於註冊記錄冊的人士,均無權自稱社會工作者;或充當社工身份(第34(1)條)。根據《條例》,違者可基於民事和刑事受到嚴厲制裁(第34(2)及35(h)條)。

    3. 任何人藉提供誤導、虛假或欺詐性的個人資料(包括地址)而獲得註冊均可能觸犯法例,可被處以監禁(第35(d)條)。

    4. 當註冊主任需要向註冊社工發出「從註冊記錄冊註銷姓名意向通知」時,他需要一個有效地址用以透過掛號郵寄方式送達(第22(4)條)。註冊社工有責任在其個人資料(包括地址)更改後的三個月內作出更新,否則,註冊主任可從註冊記錄冊中註銷其姓名(第16(3)及22(f)條)。

    5. 紀律事宜:在紀律程序中,註冊局需要一個地址送達相關文件予涉事各方。無論是註冊社工欲作出投訴或被投訴,註冊局都需要一個地址用以送達文件,包括面交送達(第31(1)條)。

    6. 相關事宜:按照《條例》(第18、20條)所規定的指明表格,列明地址用於通訊,住所地址用於法定聲明(請參閱註冊申請表(1-1-2020);續期註冊表格(1-1-2020))。

    7. 地址格式應為郵寄地址(上文第6段;第22(4)條),地址的內容應為真實正確的通訊地址(第37(3)(a)(ii)條)。除法定聲明外,該地址不必是住所地址,但必須是與地址持有人有關的真實正確地址。此外,如果提供不真實或不誠實地址(見以上第3段),將與上述由申請人填報的指明表格(註冊或續期)內作出的真實及正確聲明相抵觸。

    8. 電郵地址因與條例相抵觸而不能被接納(上文第6和7段;第16(3); 31(3)條)。郵政信箱地址與普通法相抵觸。在普通法中,若起訴人或被告僅提供郵政信箱地址,將受到法院譴責,並需承擔相關法律費用後果。在特殊情況下,及只有在向法院申請並得到批准後,才可使用替代的送達方式(如由上述的郵政信箱地址代替)。這是為了法律程序的公平遏制迴避行為。

    9. 如註冊社工堅持提供不真實或虛假的地址,或改為電郵地址或郵政信箱地址,則註冊主任有責任採取措施,包括從註冊記錄冊中註銷該等註冊社工的姓名。當然,若註冊社工能夠及時更正,則其姓名無需被註銷。

    總括而言,註冊社工有責任提供真實和正確的郵寄地址(而不是電郵或郵政信箱地址),並及時更新(三個月內),否則,根據《條例》,其註冊可因而被註銷。希望透過上文內容幫助社工更清楚明白註冊地址的作用和格式。 

    社工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或課程
    統計數字 (包括:註冊社工及投訴個案) 

    (截至29/2/2020)

    註冊社工性別分佈

    男:7,471 (30.57%)
    女:16,964 (69.42%)
    總數:24,435

    註冊社工學歷分佈
    認可學士學位:16,161 (66.13%)
    認可文憑/副學士:8,194 (33.53%)
    其他:80 (0.32%)
    總數:24,435

    自成立以來的投訴個案統計數字
    接獲投訴個案總數:582
    需召開紀律研訊個案總數:114 
    成立個案總數:32

    備註:由於部份個案仍在初步審議或紀律研訊過程中,以上數字並不是按比例表達。

    社工講場 
    (今期收到三位註冊社工的投稿,以下文章的內容僅屬作者的個人觀點,與註冊局立場無關。)

    捨工的掙扎
    CK
    覺醒是一種狀態還是一種口號?
    社會工作者是為社會而工作還是因工作而接觸社會?

    我喜歡問問題多於答問題,最主要原因當然是知識不足以回答問題,又沒有強大肩膊應付無限質詢,所以把問號當成保護罩,口裡說得好聽是刺激思維。

    從事註冊社工接近10年,我最常問問題的對象第二是服務使用者,第一必定就是自己。我有嚴重自我懷疑的傾向,每當我相信了一個立場,轉眼就問自己問題企圖推翻之前的立場,直到立場已經含糊得不知如何再問下去的時候我就會放過自己。寫這篇文章有三個主要問題:1)為社會、公義甚至服務使用者犧牲自己的利益時,我們內在到底發生了甚麼事?如何發生?;2)當服務使用者的福祉與爭取社會公義有衝突,社會工作者如何平衡?;3)當服務使用者或社會人士站在社會工作者捍衛的社會公義的對立面,我們如何繼續鼓勵對方表達個人意見與感受?

    第一,先自我申報,我在工作中會投入努力和個人情感,亦渴望協助服務使用者能夠改善生活,完善自己克服個人的障礙,卻不是因為我「有心」,由我決心修讀社會工作到今天,仍然聽到有人形容社會工作者是很有愛心,別人我不敢說,但我自己,我絕對受之有愧也擔當不起。因為隨年齡漸長,愈加發現自身的「死位」和「騎呢」,面對服務使用者,會有「走火入魔」的時候,可能正在對話的對象不再是服務使用者,而是某年某月某部份的自己,或者是某一位曾經想說某一番話的對象。用心理學去解釋大概只是投射。但我想強調的一點是,當我們拋開一切投身這個行業的當下,是如何走過來?甚至作為社工,有天要罷工或「捨工」的時候,其實內心裡正發生甚麼事?最近看了一套電影,很有意味深長的一段說話,大意是說,我們小時候玩耍總喜歡扮演一位英雄拯救世界,但可能我們都將標準定得有點高,最後發現最需要被拯救的人是自己。人就是政治,不能逃避,今天每個人都懂得說了,更加大談政治,然而也不要忘記「人」這個根本元素,把政治投射出來的也是人,站在政治面前同時也要面對自己,我用力吶喊高叫口號的同時,是不是也為著內心角落某個不甘心的弱小,在作出遲來的掙扎?填補那個永不能填補的空洞?因為權貴和制度觸犯了我們內心的「死位」?

    第二,把服務使用者的福祉視作最高的排序時,社會工作者如何在他們面前平衡幾種力量間的需要?依賴政府整個制度去支持生活和整個家庭的弱勢社群大家絕對不會陌生,每每目睹政策和前線工作等的問題或矛盾而引起接受福利者的無奈和無助也比比皆是。社會工作者面對的永恆內在和外在衝突是,有些政策問題無法順利幫助有需要的人,站在有需要的人旁邊卻苦無推動政策改變的力量,但當推動政策改變時又成為受壓磨心和被看成提出問題的「搞事者」,偏偏一出生就活在體制社會中也無法離群自立,過隱世生活。最後,總需要把服務使用者推回扭曲制度內掙扎求存。心痛難過的是,有不少服務使用者深明要取得一些服務時,可能會讓身邊人費盡心思力氣去爭取,甚至和部門出現「火藥味」,他們就寧願不去申請,而自己受不必要的苦,社工練就的本領也就是眼巴巴看著他們的苦難而今晚要安然入睡,明天繼續上班去。這個時候,你會期望自己的同理心不要太多,因為同理心太多也是壓垮自己的來源。另一方面,又當為要爭取公義或更長遠的利益,那種抗爭和角力,反而即時受害了申請服務的服務使用者無法得到幫助時,社會工作者又應該讓他們因為眼前福利而先接受還是為了大原則而持續犧牲去抗爭呢?

    最後一點,當社會工作者高舉了公義旗幟時,若反過來無數服務使用者卻打著對立的旗號,甚至再面對更多的社會人士持相反意見時,社會工作者本身的職能很可能也有自相矛盾的時候,又如何自處?是否需要一種覺悟,社會工作者也同時間應該用盡力保護持相反意見的人士他們的發聲權利呢?以及他們的人權呢?盡管他們並不同意對方的意見。這種狀態到底在現實中又是否可行,眼底下大家都持守自己的立場時,社會工作者這個身份與下班後只是平民的身份,立場又會否有不同的衝突及矛盾?哪一個才是凌駕其他身份的自己呢?曾經目睹互相批評指責的社工們,大家都認為對方沒有做好社工的工作,其實又有多少人接受過充分的政治哲學及社會政策的訓練,去清晰為自己選取真正的身份立場?社工身份的價值觀是否必須超越本身自己的價值觀?這種價值又是否只限於工時內展現?一堆沒有經過思考和討論的想法,層次不清晰而目標也不明確的狀況下,作為社會工作者,該如何自處?

    成為社工,是否必須捨工?是作流於表面的一份工,還是捨棄被工作框架綑綁的工?無法捨工的社工還是不是真正的社工?這些問題既向自己發問,也想向大家發問,有時候想到一個死胡同就無法繼續走下去,然而我深信,每一個人最終的路徑,都只是要向鏡子前面的自己作最後的交代和最深切的反省。

    我還是沒有答案,我只是一個問題社工。

    向社福界前輩致敬 
    清河

    這篇稿件是多年前的心思,礙於俗務纏身,一直未有完稿,時間越拖心越愧歉,今天立定決心將心底話說出來。首先,二話不說,在此衷心向香港社福界的前輩致敬。 

    由於工作關係自身經常不在香港,偶爾得悉某某前輩離開我們,然後在網上爬文,往往看到的都是紀念悼文了,心裡不禁唏噓,人常言社工如北斗星,我常感到熱血的星星一顆又一顆殞落,另一方面又反思:要歌頌讚嘆前輩,為何在他們離開以後才表達出來,所以容許我在此直接提及令我深受影響生前生後的前輩,他們在社工教育及實務貢獻上,春風化雨,潤物無聲。我在這篇文章握要講述以香港社工的資歷,在外地發展的經驗,得出一些心得,從而證明香港社工教育及實務的開荒者的努力並沒有白費。
     
    自己在九十年代接受社工訓練,由文憑、學位到碩士都是在理工及城大完成。在香港當了十二年前線社工及十年社工教育工作,憑著自己的學歷及實務經驗,想測試自己的實力。曾經在澳洲進修,得悉自己的學歷及經驗可直接被認證為社工,當時有感自己所接受的教育確有國際水平,差不多十年前又憑著學歷及經驗在北京師範大學及浸會大學在內地合辦的國際學院獲得教職,其中負責的督導工作更走遍廣東省,與大大小小的機構領導人一起拓荒,每當提及自己的學歷及經驗,他們都以一種崇拜的態度來學習,時至今日,已孕育了幾代本土當家作主的社工了。後來又憑著學歷及經驗獲得美國馬里蘭州政府大學及鹽湖城大學的聘書被安排到德國任教,在嚴謹的德國,他們也直接認受了我的學歷,並提供培訓,現在已獲得該國國家級的社會工作教育認證,並順利入職。回看自己的經歷,打從心底來的感恩,我真的很感謝社工老師,他們使香港社工教育得以完備能銜接國際,以及感恩工作上的前輩,若沒有他們承信的推薦,我就不會有這些難得的經驗。 

    我在香港的社工訓練,有幸遇上多位啟蒙老師,如:以事論事的鍾劍華教授、對學生循循善誘的陳錦堂教授、能聯繫青年心靈的鄭之灝教授、敢作敢為的嚴師林香生教授、深具哲理的鄺偉文教授、理直氣壯的關恆生教授、即席示範輔導如戲的盧鐵榮教授、走進社區的甘炳光教授、共同承諾一日為師終身為師的徐明心教授、扣人心弦的曾乃明教授、當頭棒喝批判詮釋的阮新邦教授。每當各位師長前輩講及他們當年投身社會工作的緣由,並見證香港社福的發展,仿如開山劈石,令社會工作的精神得到蛻變,由食飽穿暖的救濟,轉為追求生活質素,由零散的服務單位,整合為綜合中心,由學院象牙塔式的社工教育,發展至社區學院,幾乎人人皆可社工,漫漫長路,更將社會工作推向專業,在建制架構中為群眾為社工發聲,令我感到前人耕田後人享福。然而,一筆過撥款卻令社會工作的生態受到影響,自己此時突然成為第一批合約制員工,但未動搖自己社工的使命,繼續踏踏實實地工作,並嘗試過不同的範疇;其後十數年,社會工作常被質疑,是否越軌?是否商業化?是否一代不如一代?是否可持續發展?是否過於激進?是新一代社工的觀點轉變了?還是時局轉變了社工的身份?現借魯迅教授的名言「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以感謝各位恩師努力耕耘,在此無言感激。 

    接近二十年的工作實踐中,由前線社工投身至社工教育界,也有幸遇上令人敬佩的前輩,就如岑家雄先生,他溫文儒雅,剛柔並濟,深思慎密;當仁不讓的徐祥齡前輩,他身體力行以堅不離地的外展手法觸動青年人的心,退休後再到東莞開山劈石;有大將之風能運籌帷幄上善若水的馮丹媚女士,掌握時代脈搏又具生活智慧的何永昌先生,有使命有願景永不言倦的莫漢輝先生;在教育工作上又遇到了家庭治療專家學者馬麗莊教授,她仿似有神仙棒在手游刃有餘;言傳身教奉献终身的许毓涛教授。 

    作為人師的我,也寄望社工同學須抱有樂觀及勇敢的態度,不管外界人士如何形容香港的社工,我們擇善固執,那怕千夫指,香港社會工作的土壤得力於前輩的開拓,也得靠後輩繼續耕耘。如有興趣繼續討論,可電郵至 hkvictoria2008@gmail.com。 


    從人的生理、心理及個人、人際關係來探討性傳播疾病 – 愛滋病對人的影響
    王秋娟女士

    引言

    今天我們身處人煙稠密的鬧市中,人與人的距離空間越來越少,一旦有大規模病毒感染傳播,將會造成世紀大災難。愛滋病就是其中一種令人聞所色變的病毒感染的性傳播疾病。對很多人來講,就這病,存有很多謬誤及恐懼。如果我們身邊有人感染愛滋病毒,我們應該怎樣自處和回應?又可以怎樣幫助感染者消除這些恐懼呢?本文目的主要從人的生理與醫學、心理及個人、家人關係與人際社交之三方面,來探究愛滋病感染者在感染後的生活和心路歷程;並歸納和提出具體看法,盼望能作為相關人士日後對改善愛滋病感染者生活質素的參考。

    香港的一些現況

    香港愛滋病的整體感染率一直維持較低水平,在90年代引入雞尾酒療法後,愛滋病病毒感染已從「不治之症」變成可受控制的長期疾病。現時衞生署和醫院管理局共設有三間愛滋病專科門診,為本港受愛滋病病毒感染的人士提供抗病毒藥物治療。這種療法有效地控制病情及延緩惡化情况。

    政府和多個組織如「關懷愛滋」,一直致力加強公眾教育,提升大眾對愛滋病的認識,及消除對感染者的歧視。但仍有不少感染者因為害怕面對周遭人士歧視而不肯接受治療。除了使他們的病情加速惡化,還有機會增加愛滋病病毒在社區散播的風險。根據衞生署最新的資料推算,愛滋病病毒感染者當中仍有約20%人士並未被診斷,更只有約七成人士正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至於正在接受治療的人士中,部分未有定期覆診或未經醫生同意下就停止治療,情況實在令人關注。(1) 

    我們要抵抗愛滋病,除加強醫療服務外,更重要是掃除社會對這病的負面標籤,鼓勵感染者及早接受治療。醫療方面,政府致力改善衞生署診所設施和教學設施等,這是一個龐大的計劃,同時呼籲社會各界人士支持,讓我們齊心建立一個關愛共融、充滿希望的社會。

    生理與醫學層面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縮寫為HIV)是一種感染人類免疫系統細胞的慢病毒,屬反轉錄病毒的一種。普遍認為,HIV的感染導致愛滋病。愛滋病是後天性細胞免疫功能出現缺陷而導致嚴重隨機感染及/或繼發腫瘤並致命的一種疾病。HIV通常也俗稱為「愛滋病病毒」或「愛滋病毒」。
    在HIV感染病程的一些時期,特別是早期及末期,具有感染性的病毒顆粒會存在於含有免疫細胞、血漿、淋巴液或組織液的某些體液中,如血液、精液、前列腺液、陰道分泌液、乳汁或傷口分泌液。另一方面,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表示已感染病毒的母親,可將病毒透過先嚼過的食物(唾液內含血液)傳給孩子。(2)
         
    愛滋病的致病機理是,HIV選擇性地侵犯帶有CD4分子的細胞,主要有T4淋巴細胞、單核巨噬細胞、樹突狀細胞等。細胞表面CD4分子是HIV受體,透過HIV囊膜蛋白gp120與細胞膜上CD4結合後由gp41介導使毒穿入易感細胞內,造成細胞破壞。gp120是HIV病毒的衣殼蛋白,由基因env編碼,其分子量為120KD。在病毒侵入人體T細胞的過程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同時它還存在游離態的形式,透過一種類似於超抗原作用的途徑,在體內非特異性地啟動一些主要的免疫細胞,從而大大增強了HIV對人體的危害作用。在HIV侵入人體的過程中,表達在病毒表面的gp120使HIV病毒輕易地結合於特定的T淋巴細胞上,然後透過病毒蛋白外殼與T細胞膜的融合,從而達到浸染T細胞的目的。此外,游離於體內的gp120透過其特殊的超抗原作用啟動過量的T細胞,並且刺激體內其他免疫細胞發生一系列反應,大大降低了人體的免疫功能。現在有關gp120的研究正逐步深入,可以預見在不久的將來gp120會成為AIDS免疫治療中的重要分子。
         
    愛滋病病毒難以對付的原因有幾個。第一,愛滋病病毒是一種RNA病毒,它會使用反轉錄酶把RNA整合到細胞的DNA中。在此之間,它有大量突變的機會。因此,病毒很快會對療法產生抵抗力。第二,通常認為的愛滋病病毒是T細胞殺手的想法是不正確的。如果愛滋病病毒是殺手病毒的話,它很快就會死亡,因為沒有更多的時間感染新的感染者。通常,愛滋病病毒都會在人體存活數年,在病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透過性行為或血液交換進行傳播。它把自己整合在寄主細胞的DNA中,保持數年的休眠狀態,免疫系統不會對其作出反應,因為它只是DNA片段。當細胞分裂和複製的時候,病毒被一起複製。數年後,病毒會變得活躍起來,奪取對細胞的控制和開始複製。在近幾年,那種CD4+ T細胞是直接由於HIV感染而減少的觀念也受到質疑。愛滋病病毒的蛋白質糖衣受到病毒微粒的驅動,使得血液中充滿這些蛋白質,它會粘住CD4+ T細胞,把它們黏合在一起。另外,這些細胞被免疫系統識別,並引起免疫反應,使得免疫系統殺死自己的CD4+ T細胞。
         
    而愛滋病毒是透過交換體液來傳播的,特別是精液和血液。最常見的傳染途徑有:進行陰道或肛門性交,共用沾污了的針筒,受病毒感染的母親傳播給嬰兒。還有,亦有越來越多個案顯示,感染了病毒的母親可經餵母乳而把病毒傳給嬰兒。雖正確使用安全套可作預防措施,大幅降低感染HIV的機率,但亦非天衣無縫。暴露於感染風險後,及時(72小時內)服用阻斷藥物可有效降低感染率。已感染者服用愛滋病藥物對預防傳播的效果不佳,因為精液仍會殘留較高濃度的病毒。預防性的服用愛滋病藥物也可大幅減少服用期間的感染機率,但費用高昂及副作用大。
    至於感染後人的體徵和症狀,通常是發生伺機性感染的疾病,如卡波西氏肉瘤、肺囊蟲肺炎,才被發現。此外還會出現體重急遽減輕。持續發燒。淋巴腺腫大等症狀,會入侵人類免疫細胞並加以破壞。(3)

    心理與個人層面

    社會普遍人認為愛滋病對他們來說,是遙不可及的,並誤以為愛滋病病毒感染者一定是不負責任、放縱和濫交之所致。或許這是一部分的行為成因,而真實感染者的情況往往可以是出人意表的,如很多受感染的婦女,只有配偶一位性伴侶,他們受配偶所感染而得病毒。這些被感染的帶病毒者,受到的心理衝擊更大、更深。被動的感染者憤怒及指責於傳播者,及後抑鬱和自責情況更甚,認為生命已完蛋,失去一切了;及自己沒有帶眼識人,錯信對方。
         
    感染者的外表不一定面黑憔悴,很多感染者擁有陽光健康的外表,這都視乎他們身體機能受損的程度而定。外表最直接的影響是使感染者自覺「病人」,所引起的自卑及害怕見人的負面行為,有時遠比公眾歧視的破壞力可以更大。而感染者由於藥物的副作用,如肚瀉、嘔吐,使他們感受辛苦之外,還帶來很多生活中的不便,加重了他們不愉快的感受。他們易受身體機能的變化而變得多疑不安。據報張報導,一位感染者分享因食慾大減,以為自己病發快死,便產生抑鬱又焦慮的情緒狀態,一個月暴瘦三十磅,讓原本食慾降低及身體機能弱的情況更壞,形成惡性循環。他更多次想過自殺。(4) 
         
    還有,世界及香港初期對愛滋病缺乏認知的威嚇式教育 - 「愛滋病是絕症」,都深入民心。偏見與歧視佈滿在社會各地,感染者害怕被他人知悉病歷而常生活在多疑不安的陰霾中。那些認為愛滋病是絕症的感染者,內心更充滿恐懼和絕望,整個人的表現時焦慮、時抑鬱,受著極大的情緒困擾及心靈痛苦。

    感染者常見的心理症狀有四類:

    1、強迫症狀

    一些感染愛滋病毒的恐懼症者,他們反覆思考愛滋病的相關症狀或曾發生過的一些行為,如強迫思維、反覆檢查身體上的可疑體徵(如淋巴結腫大等),及強迫動作,甚至對一些常人根本不關心的細節都反覆琢磨,認為可能發病了。(5)

    2、疑病症狀

    已感染的疑病症狀者往往具有過度執拗、要求過度精確及過分堅持的人格特性。他們容易錯誤地把心理恐懼所引起的一些自主神經症狀,認定為發病症狀。每次看醫生後,在陰性檢查結果和醫生細緻解釋後,心理負擔可得到暫時的解脫。但不久,新的疑慮再次產生,使其不得不再次到醫院要求檢查。(6)

    3、恐病症狀

    對愛滋病有恐病症狀的感染者多性格脆弱,聽到一些有關愛滋病的信息報道就感到恐慌。在他們的腦海裡,愛滋病的傳染性和流行性被錯誤地誇大了,他們甚至懷疑身邊的每一位人都可能是愛滋病感染者。每一個物品都帶有細菌和病毒,擔心身邊的人會把它們傳染給自己而引致發病。(7)

    4、抑鬱症狀

    受感染的恐懼症者在發生高危性行為後,自覺對不起父母或妻兒,同時又擔心把病毒傳播出去。在這雙重壓力下,他非常容易出現一些疲乏無力、肌肉酸痛及腹瀉等的身體症狀。這增加了他對愛滋病的恐懼,使他陷入深深地自責當中,甚至想到自殺。(8)      

    家人關係與人際社交層面

    感染者面對與家人相處的最大困擾莫過於是否向家人表露受感染的事實。作為知情的專業輔導員,必須促進當事人向家人,特別是配偶說出受感染的事實,以便配偶及早接受身體檢測。感染者同樣害怕家人知悉後的拒絕和歧視。很多受感染配偶因為恨對方而離婚,亦有很多雖沒有離婚,但雙方生活於破裂的關係中;能夠原諒對方把病毒傳染給自己的相信很少。據觀察一些當事人得已保留婚姻及家庭關係,經濟拮据是重要因素。另外,曾接觸一個感染者家庭,其中大兒子因母嬰傳播而受感染。他的性格較未受感染的妹妹明顯退縮及多疑不安,常表現悶悶不樂。
    愛滋病毒在人體外的環境是極不穩定。因此,一般的工作學習、社交或家庭接觸,如完整皮膚間的接觸、共用坐便器、接觸汗液等都不會傳播愛滋病毒;與唾液或淚液的通常接觸(如社交吻禮或短暫接吻)也未有導致傳播HIV的報告。(9)  

    而愛滋病毒感染者在人際社交所遇到的困難有六方面:

    1. 偏見與歧視

    現今世界及香港的公共衛生教育雖然已清楚表示與愛滋病感染者一般社交接觸如分享食物(10) 是不會受感染,但大眾普遍都會可免則免,甚至作出拒絕等歧視行為。這都構成感染者很大心理壓力而自我退縮,造成自我隔離的情況。

    2. 食藥與覆診

    感染者需要每日食藥,定期到公立診所覆診,在照顧自己身體健康上已佔據他們很多時間,而無閒參與社交活動。

    3. 疲累與生病

    感染者體力和體能較一般同齡者虛弱,參與活動較易疲累或生病。故此,他們多選擇一些簡單或只需少量體力的社交活動,這都限制了他們個人喜好的選擇。另外,感染者因免疫力減弱,容易患有心臟血管病、腎病、肝病或癌症等長期病(11),導致他們需花更多時間照顧自身健康、或因這些長期病未能參與人際社交。

    4. 精神與情緒

    感染者自我認為愛滋病是一種絕望的象徵(12),因此,他們存有若有所失的精神狀態和抑鬱感受。在受到絕望和抑鬱的陰霾影響下,他們參與人際社交的意欲降底,直接影響他們的人際社交生活。

    5. 支援與配套

    社區設施主要為社會大眾而設計,受感染者是社會的少眾,當他們在社區活動時,可有足夠的支援與配套,如一次性的消毒清潔用品或手套。在考慮環保的大前提下,公眾地方的消毒液都是大樽裝等裝置。縱使公眾願意,受感染者可能自我感覺不良好,因為他們害怕受公眾感染病毒。對感染者來說,就算如輕微的傷風病菌都可能造成很多併發症。他們因此而主動減少社區參與。

    6. 經濟與生活

    受感染者因身體及體能的變化,未必能承接全職工作;加上上述保健及衛生用品的額外支出,導致他們經濟拮据而需要減少社交活動。

    結論

    當我們高舉對愛滋病感染者及病者的同理和反歧視之同時,也值得我們反思,個人行為與集體需要應如何平行?愛滋病對人的影響,這課題十分複雜,因為這涉及公共衛生和社會資源運用的問題。最普遍的爭議是,個人的慾望及行為後,要由大眾及社會承擔責任。再者,感染者(個人)若不自律地面對自己的性生活,在社會中有極高的傳播率,造成公共衛生的危機,最終,為社會帶來嚴重的損失和破壞。
    我藉本文從人的生理、心理、人際關係的三方面,來探究愛滋病對人的影響;並歸納和提出一些看法,盼望能作為對改善愛滋病感染者及病者生活質素的參考。

    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腳 
    1: 關懷愛滋。香港。https://-idsconcern.org. concern.org.hk
    2: 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
    3: 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
    4: 蘋果日報。「與愛滋病病毒共存8年,我從不絕望」。香港。20171201日。
    5: 香港電台。大家「真」風騷。https://kknews.cc/zh-hk/health/59e3362.html
    6: 香港電台。大家「真」風騷。https://kknews.cc/zh-hk/health/59e3362.html
    7: 香港電台。大家「真」風騷。https://kknews.cc/zh-hk/health/59e3362.html
    8: 香港電台。大家「真」風騷。https://kknews.cc/zh-hk/health/59e3362.html
    9: 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
    10: The Society of Aids Care.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https://www.aidscare.com.hk/en/index.php?page=defintion#s9
    11: The Society of Aids Care. Aids Knowledge, Origins and Background of Aids, Problems faced by people with HIV/AIDS.    https://www.aidscare.com.hk/en/index.php?page=defintion#s1

    參考書目、文章及網頁:
    1. 羅秉祥著。《黑白分明 - 基督教倫理縱橫談》。信仰反思系列。12版。香港:宣道出版社 。20107月。  
    2. 蘋果日報。「與愛滋病病毒共存8年,我從不絕望」。香港。20171201日。
    3. The Society of Aids Care. Hong Kong. https://www.aidscare.com.hk
    4. Sharing knowledge and changing lives, HIV update - 28th February 2018. Depression and the outcomes of HIV treatment. http://www.aidsmap.com/HIV-update-28th-February-2018/page/3219620/
    5. 關懷愛滋。香港。https://-idsconcern.org. concern.org.hk   
    6. 香港電台。大家「真」風騷。https://kknews.cc/zh-hk/health/59e3362.html
    7. 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

    註冊社工投稿稿例

    為讓同工能就社工專業一抒己見,註冊局歡迎同工投稿。同工投稿時,請留意以下規定:
    1. 來稿應與註冊局的職能或社會工作專業有關。
    2. 來稿不代表註冊局立場,作者文責自負。
    3. 投稿者須為註冊社工,並須提供真實姓名、通訊地址、電郵及聯絡電話。投稿者可要求不刊登真實姓名。
    4. 來稿可以中文或英文撰寫,以中文2000字或英文1500字為限。
    5. 註冊局有全權決定是否刊登來稿。
    6. 註冊局擁有最終編輯權。
    7. 註冊局不會向投稿者提供任何形式的酬勞。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