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期(10/2024)
目錄
許宗盛,G.B.S., M.H., J.P.
各位註冊社工,你們好!
為維護公眾利益而制訂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條例》),自1997年6月6日首次通過生效後,至今已超過27餘載。隨著香港社會不斷的轉變,特區政府也適時提出優化該《條例》,在各界努力下,《條例》修訂議案得以於本年7月3日獲得通過,7月5日生效,標誌著一個新里程的開展;社工註冊制度得以更完善,職能範圍更廣闊,讓我們能夠配合當前的社會狀況,促進社工專業發展及提升水平,讓公眾利益得到進一步的保障,本人深感欣慰。
《條例》修訂所重組的註冊局,繼續維持註冊社工佔多數的佈局,本人非常榮幸以獨立人士身份獲委任為註冊局主席,並聯同其他來自多元背景的成員們(除社工外,尚包括醫生、律師、會計師及前資深公職人員等)在專業自主的基礎上及以公眾利益為先的原則下,執行各項法定職能。重組後,所有在任的註冊局成員首先處理過渡期出現的若干迫切事務,另為求鞏固各方面的工作,註冊局亦重組及設立了多個恆常的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包括行政事務委員會、專業操守委員會、學歷認可委員會及法律事宜專責小組,並成立了持續專業進修委員會,著手就《條例》最新賦予註冊局制訂及執行註冊社工持續專業進修的職能,展開工作。
展望未來,本人期望社工業界能夠凝聚力量,積極參與12月中舉行的註冊局選任成員選舉,與社會各界多作溝通,讓註冊局與各持份者攜手從優化註冊機制、修繕工作守則,以及加強專業訓練等多方面著手,共同推動社會工作專業發展,提升社工專業水平,造福社群。
1. 《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修訂重點
《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已於2024年7月3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修訂,修訂重點主要包括:
註冊局的組成
註冊局成員人數由15名增至27名,其中至少14名必須是註冊社工。27人中,8名通過註冊社工的選舉產生的安排不變;其餘18名為行政長官按《條例》委任;以及社會福利署署長或其代表組成。
成員宣誓
所有註冊局成員在就任前必須宣誓,以確認他們擁護基本法並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即時註銷曾犯嚴重罪行社工註冊的權力
《條例》修訂後,對於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的社工,註冊局有權按《條例》規定的情況,立即註銷該等人士的註冊,毋須如修例前,須待年度續期時才可處理。
持續專業進修
註冊局被賦予制定持續專業進修要求的職能。
有關工作守則及紀律程序
清楚訂明《工作守則》的生效日期及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成員的委任生效日期。
2. 新一屆註冊局成員、委員會及工作小組簡介
現任註冊局成員名單
許宗盛先生,G.B.S., M.H., J.P.(主席)
陳文宜女士(副主席)
吳錦華先生,J.P.(委任成員)(義務司庫)
方長發先生,J.P.(委任成員)(義務秘書)
歐楚筠女士,J.P.(委任成員)
陳創麗女士(委任成員)
陳美蘭女士,M.H., J.P.(委任成員)
周燕雯教授(委任成員)
范凱傑先生,M.H.(委任成員)
馮淑文女士(委任成員)
黎汶洛先生(選任成員)
黎永開先生,J.P.(委任成員)
劉仲恒醫生,M.H.(委任成員)
劉冼靜儀女士(委任成員)
盧華基先生(委任成員)
羅詠詩女士,B.B.S., J.P.(委任成員)
單日堅先生,S.B.S., C.S.D.S.M., J.P.(委任成員)
譚贛蘭女士,G.B.S., J.P.(委任成員)
黃萬成先生,M.H., J.P.(委任成員)
黃燕儀女士(社會福利署署長代表)
註:7位選任成員席位因前任者辭職出缺,按修訂後條例因即將進行改選,故不設補選安排。
行政事務委員會
主要職能:監督、建議、檢視註冊局的人事、財政、宣傳及與行政有關的整體事務。
成員包括:
黎永開先生,J.P.(主席)
許宗盛先生,G.B.S., M.H., J.P.(當然成員)
陳文宜女士(當然成員)
歐楚筠女士,J.P.
范凱傑先生,M.H.
方長發先生,J.P.
馮淑文女士
黎汶洛先生
劉冼靜儀女士
吳錦華先生,J.P.
單日堅先生,S.B.S., C.S.D.S.M., J.P.
專業操守委員會
主要職能:建議及檢視有關註冊社工專業守則和投訴社工的紀律程序,及處理與社工專業操守相關的事宜。
成員包括 :
黃萬成先生,M.H., J.P.(主席)
許宗盛先生,G.B.S., M.H., J.P.(當然成員)
陳文宜女士(當然成員)
歐楚筠女士,J.P.
陳創麗女士
陳美蘭女士,M.H., J.P.
范凱傑先生,M.H.
馮淑文女士
黎汶洛先生
劉仲恒醫生,M.H.
羅詠詩女士,B.B.S., J.P.
吳錦華先生,J.P.
單日堅先生,S.B.S., C.S.D.S.M., J.P.
持續專業進修委員會
成員包括 :
譚贛蘭女士,G.B.S., J.P.(主席)
許宗盛先生,G.B.S., M.H., J.P.(當然成員)
陳文宜女士(當然成員)
周燕雯教授
馮淑文女士
劉仲恒醫生,M.H.
學歷認可委員會
主要職能:建議及檢視《用於認可社會工作學歷的原則、準則及標準》;在有需要時對社工課程進行學歷認可評審和檢討;及處理與學歷評審相關的事宜。
成員包括:
周燕雯教授(主席)
許宗盛先生,G.B.S., M.H., J.P.(當然成員)
陳文宜女士(當然成員)
歐陽國緯博士(增任成員)
方富輝博士(增任成員)
馮淑文女士
洪雪蓮教授(增任成員)
關志健博士(增任成員)
林景怡博士(增任成員)
梁倩儀教授(增任成員)
譚贛蘭女士,G.B.S., J.P.
蔡敏茹女士(增任成員)
胡志活博士(增任成員)
選舉委員會
成員包括 :
陳美蘭女士,M.H., J.P.(主席)
黎永開先生,J.P.
盧德臨醫生
法律事宜專責小組
成員包括 :
范凱傑先生,M.H.(主席)
許宗盛先生,G.B.S., M.H., J.P.(當然成員)
陳文宜女士(當然成員)
陳美蘭女士,M.H., J.P.
方長發先生,J.P.
馮淑文女士
黎永開先生,J.P.
劉仲恒醫生,M.H.
黃萬成先生,M.H., J.P.
3. 註冊局成員選舉
背景與概況
現屆社會工作者註冊局選任成員的任期將於2025年1月15日屆滿。根據《條例》規定,註冊局由27名成員組成,其中8名成員為註冊社工,由註冊社工選出。
鑑於以往在郵寄兼實體投票制度下,經常出現郵遞延誤,以致部份選票在完成點票後才抵達註冊局,繼而成為廢票;另在該制度下,無法確保郵寄的選票真實反映是選民親自行使其投票權;因此,為完善有關安排,註冊局已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成員選舉規則》,轉變為只採用實體提名及投票。
投票日將為12月14日,註冊局分別在香港、九龍及新界設立投票站,方便各區註冊社工投票。三個票站的地址如下:
港島票站
灣仔分域街16號東城大廈地下上層1至2號 香港紅十字會培訓及服務中心
港鐵前往途徑:灣仔站C出口步行約4 分鐘(https://maps.app.goo.gl/xUGkk1msTxjsbEh68)
九龍票站
九龍旺角奶路臣街38號麥花臣匯3樓 香港遊樂場協會﹣優才發展及交流中心
港鐵前往途徑 (1):旺角站E2出口步行約5 分鐘 (https://maps.app.goo.gl/kKg5z2ZKht8UUtTo7)
前往途徑 (2):港鐵旺角東站A出口步行約5 分鐘 (https://maps.app.goo.gl/zkkqZi3xbtxbSsfYA)
新界票站
新界上水智昌路2號東華三院港九電器商聯會小學
港鐵前往途徑:上水站出口步行約6分鐘
(https://maps.app.goo.gl/e4KVDz56vFth39GG6 )
有關選舉的其他詳情,請參閱註冊局為此設立的專頁:https://www.swrb.org.hk/tc/Content.asp?Uid=149
1. 學歷認可檢討
註冊局於2024至2025學年,現正為5個社工學歷進行認可檢討。詳情包括未來其他學歷的評審學年及評審結果,請瀏覽https://www.swrb.org.hk/tc/qa_schedule.asp。
2. 推廣工作
註冊局職員於過去半年分別以視像或到訪形式,向多間院校的社工學生介紹註冊局的工作;並曾接待國內團體到訪。
本地院校學生講座:
- 香港浸會大學(140人)
- 香港大學 (50人)
- 聖方濟各大學(200人)
- 香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100人)
- 香港伍倫貢學院 (240人)
- 香港專業進修學校(60人)
- 青年會專業書院(40人)
- 香港城市大學 (40人)
- 香港理工大學(100人)
- 香港能仁學院(35人)
-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50人)
-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沙田) (60人)
總數:1,115人
大家好,我是郭繼豐,於今年10月加入註冊局,擔任助理註冊主任。在此之前,我曾於多個公共及專業機構工作,涉足高等、專業及職業教育、培訓與考核等範疇,專注於質素保證、教育管理、專業資格培訓、評估及考試等工作。此外,我亦支援多個相關委員會,協助其執行及修訂政策與程序。
回想中學時期參加國際文化交流,雖然種族與文化之間存在差異,但在第三世界國家生活一年的經歷,令我深刻感受到弱勢社群的困境,並認識到社會上有許多人需要協助。因此,在大學時期我選擇修讀公共行政,期望如同社工般,運用專業知識協助大眾,減少他們面對的困難與痛苦。隨後,我完成了工商數量分析碩士課程,學習如何運用客觀數據為政策制定提供分析框架及進行決策分析。展望未來,我希望能憑藉以往的工作經驗,協助註冊局履行其法定職責,透過監管機制,監察社會工作者的專業素質及其訓練課程的標準,以保障服務使用者及公眾的利益。
(截至2024年10月4日)
註冊社工
註冊社工總人數: 28,724
註冊社工性別分布:
- 男:9,114 (31.72%)
- 女:19,609 (68.26%)
註冊資格分布:
- 社會工作學位或以上:19,859 (69.13%)
- 社會工作文憑:8,787 (30.59%)
- 具《條例》規定的社工年資:59 (0.2%)
- 非持有認可學歷,但現正擔任或已接納擔任社工職位:19 (0.06%)
投訴個案統計數字(自註冊局成立以來計算)
接獲投訴個案總數:779
需召開紀律研訊個案總數:167
裁定違紀個案總數:46